斐德若篇

戴冠英

心情随笔|2024-4-4|最后更新: 2024-4-4|
苏格拉底和斐德若谈论文章的好坏,他认为好的文章是这样的——作者对于说写说说的每个题目须先任明它的真正的本质,能把它下一个定义,再把它分析为种类,分到不可分为止;然后用同样的方法去研究心灵的性格,找到某种文章宜于某种心灵;然后就依这种方法来草创润色所要做的文章,对象是简单的心灵,文章也就简单,对象是复杂的心灵,文章也就复杂;在他还没做到这步工夫以前,他就不能尽量地按照艺术去处理文章,无论他的目的是在教学还是在说服,这就是前面辩论所得的结论。
所以他认为一篇好的文章是怎么做的呢?
  1. 认清要写作的事物的本质
苏格拉底在斐德若篇写的关于爱情的第一篇文章我很喜欢,开头是:“无论讨论什么问题,都要有一个出发点,这就是必须知道所讨论的对象究竟是什么,否则得不到什么结果。许多人对于事物本质,都强不知以为知;既以为知,他们就不肯去在讨论的出发点上先求得到一个一直的看法,于是愈讨论下去,就愈见纷岐,结果他们既互相矛盾,又自相矛盾。”
随后苏格拉底先讨论爱情的本质是什么——人人都知道,爱情是一种欲念;人人也都知道,连没有爱情的人们对于美和好的东西也有欲念。那么,没有爱情的人和有爱情的人应该怎样区别呢?我们须想到我们每个人都有两种指导的原则或行为的动机,我们随时都受它们控制,一个是天生的求快感的欲念,一个是习得的求至善的希冀。这两种倾向有时互相调和,有时互相冲突,有时甲占优势,有时乙占优势。若是求至善的希冀借理性的援助,引导我们趋向至善,那就叫做“节制”;若是求快感的欲念违背理性,引导我们贪求快感,那就叫做“纵欲”(题外话,我今天就纵欲了,喝了一杯奶茶)……有一种欲念,失掉了理性,压倒了求善的希冀,浸淫于美所生的快感,尤其是受到同类欲念的火上加油,浸淫于肉体美所生的快感,那就叫做“爱情”。
可见,苏格拉底显示对爱情做了定义。
  1. 要区分听众,根据不同听众撰写不同的文章
对象是简单的心灵,文章也就简单,对象是复杂的心灵,文章也就复杂。“文章的功能既然在感动心灵,想做修辞家的人就必须知道心灵有那些种类的”。我想意思大概是不同人适合读不同的文章,写给门外汉适合是科普的,写给内行人适合是深入的。
这时候就不得不批评某些文章,我在看到的时候总有强烈的不适感。因为他们也并没有认清事物的本质,看完这些文章,我想我并没有对他们说要说的事情多哪怕是一份了解。既对这个事物不了解,他们所写的多篇不同文章不过是相互之间模仿来模仿去,顶多改写一些词句,加一两个倒装,不肯明说所指的是什么。即使给出定义,也是模糊不清的定义,我想这是因为作者本身也不清楚这个事情是什么,但这句话是好用的、能用的,能放在其他文章放在这里也合适。阅读这种文章味如嚼蜡,你想着里面或者有什么深邃的思想,只是你的境界还不够,但拼命咀嚼发现什么味道也没有,反倒是嘴巴苦涩。
我也不擅长写文章,但我想得对文章的好坏有一些基本的判断标准,知道何为美何为不美。我有自知之明,自知不美,因此寻求一些美的东西熏陶自己。但上面所提的某些文章,丑而不自知,反自以为美。